“我们迅速成立了起草小组,对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条例进行了起草,经过听取代表的意见,一府两院的意见,县市区人大常务会的意见,该《立法条例(草案)》已初步完成,该立法条例实际就是管地方立法的法,是一个程序法,规范以后整个立法活动和立法操作程序。现在已进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阶段”。采访中,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宋先佐谈到。2月16日,南充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公告,面向社会公开征求《南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条例(草案)》、《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进法治南充建设的决议(草案)》的意见。
公告指出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》,经第十二届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作出决定,确定南充市为首批具有地方立法权的市。为顺利推进该市地方立法工作,规范立法活动,提高立法质量,全面落实《中共南充市委关于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》,推进依法治市,加快法治南充建设进程,现将《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(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、《南充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推进法治南充建设的决议(草案)》(征求意见稿)予以公布,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和建议。欢迎全市各级国家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个人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。
“我们的立法条例主要体现了三个方面,首先,必须坚持党的领导,以后的立法立项、立法计划、立法规划等重大活动,都要向市委报告。其次,体现了人大主导立法,立法的整个过程,人大必须全程参与指导,充分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主体作用。最后,体现了科学立法和民主立法,也就是开门立法,在立法过程中,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,立法当中社会矛盾反映比较集中的公开征求意见,涉及公民的权利义务方面,还要走听证程序” 宋先佐还谈到。
据悉,南充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即将准备对嘉陵江的生态保护进行立法保护,嘉陵江主要流经四个省,在南充就有390公里,嘉陵江对南充来说相当于母亲河,怎么来保护嘉陵江南充段的生态保护是今年立法的一个重点,现在还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。(郭建坤 彭增超 张飞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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