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全面杜绝“运转非”车辆继续投入营运的可能性,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6月13日至17日,西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派工作组专程到成都、郫县处理辖区8辆“营转非”大客车相关事宜。
与当地管理部门对接
在成都市郫县,该大队民警和运管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小组先后赴当地交警大队、安监局等部门就西充辖区7辆“营转非”大客车在郫县辖区运行的具体处理方案交换了意见。
郫县交警等职能部门表示将加强对7辆车的日常监管、严禁从事客运,定期督促驾驶人购置保险,切实预防事故。随后工作组又赴都江堰市道路运输管理所协调解决了西充辖区川R59252“营转非”大客车注销登记问题。
与车主签订承诺书
期间,工作组一行在成都、郫县分别与辖区7辆年检有效期内的“营转非”大客车驾驶人逐一进行了见面约谈,告知驾驶人要定期购置车辆保险、定期参加车辆年检和驾驶人审验,对车辆达到报废标准的要主动联系车辆回收企业进行报废,并申请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注销,并逐一与7名驾驶人签订了《承诺书》,消除了安全隐患。
什么是“运转非”
“运转非”就是因行驶里程或者使用年限超过相关规定,在吊销、注销《道路运输证》后,原来的运营车辆转为非运营车辆。“运转非”的大客车一般都是安全状况差,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的车辆,也给当地运输管理工作带来一定难度。
“运转非”车辆的处罚
大客车在不具备运营资质后,都会进行下线或者报废处理。而部分人因利益驱使,购买下线客车从事非法运营,本身就是违法行为,而且存在巨大安全隐患。根据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》、《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>释义》等相关法律规定,从事非法运营的,可以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,构成犯罪的,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大客车“运转非”下线后,绝大多数车主的购买目的,还是会用于从事非法运营,这也给交警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管理带来难度。在此交警部门也提醒此类车主,一定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使用非运营车辆,切勿因一时贪念,悔恨终生。(谢磊 许尔斌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