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增强医疗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的消防安全意识,更好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主体,1月8日,南充市公安消防支队嘉陵区大队联合卫计局,组织城乡56个医院的消防安全负责人,在消防大队四楼召开约谈会。卫计局副局长邹嬣出席会议。
会上,消防大队长蒲德才结合国务院办公厅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,对各医疗场所负责人应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、卫计部门的职能进行了学习与强调,结合冬季火灾防火工作,对各场所消防安全负责人提出要求:一是要明确职责、制定相应的制度和预案且落实到位;二是要开展防火巡查,确保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有效;三是要结合自身情况建立消防志愿队或微型消防站,以此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;四是对特殊易燃或易爆物品及药品要分类储存,并落实专人负责保管,特别注意防火防爆工作。
消防大队参谋张俊领结合医院里伤员、病员的身体综合素质,从“防火”、“灭火”、“逃生”、“自救”等几个方面用浅显易懂的语言向与会人员讲授了消防常识、防范火灾、火场逃生自救、应急疏散等基本消防知识,以及如何区分和正确使用各类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。
卫计局副局长邹嬣从落实职责、强化自查、强化培训等方面作了强调。消防大队向与会人员发放《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》56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