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,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201件,结案199件,判处罪犯254人。在刑事审判工作中,该院深入推进繁简分流,大力推行轻刑快审和类案专审,刑事案件轻刑快审率达44.50%,取得了良好成效。
注重人员配置,实行类案专审。综合法官能力、特长等,该院成立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两个办案小组,所有刑事案件均按繁简分流、归口办理的方式分类定组。简易组负责办理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和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,普通组则集中优势力量办理重大、疑难、复杂案件。提升人案配比科学性,根据案件数量、难易程度等酌情调整两个办案小组的人员配备,确保人尽其才,力促“简出效率、繁出精品”。
注重司法效率,推行轻案快审。该院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,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和检察机关监督权的前提下,坚持集中立案、集中送达、集中开庭、集中宣判的“四集中”原则,不纠缠细枝未节,尽量简化庭审程序。撰写裁判文书时,对证据出处及其证明的案件事实不作详细抄录,只简单列明,重点分析论证证据及认定事实理由和处理意见,在反映案件事实全貌的同时体现简化精神。
注重案件质量,坚持难案精审。对于社会影响面广、被告人众多、党委政府关注等重大、复杂、疑难案件,该院坚持精细化办理。充分发挥办案法官的智慧,同时集中合议庭的力量,深入分析、认真研究证据采信、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。对合议庭意见分歧较大的重大、疑难、复杂案件,报分管院领导同意后及时提交审委会研究。通过审委会集体讨论把关,确保案件定罪准确,量刑适当。
唐海奎 |